花柳全襲擊傷人表證成

【本報訊】綽號「花柳全」的重犯何毓桓(五十一歲)○九年四月在石壁監獄服刑時,被指以削尖牙刷插傷兩名倉友案,法官考慮控方證人口供及案發經過之錄影片段後,昨裁定被告傷人及襲擊兩罪表證成立,他將於今日出庭自辯。

而從庭上昨播放的案發錄影片段所見,被告當時一直站着飲水,未幾則已步向事主麥少榮鄰近的桌子,其行動迅速,片段中僅見麥已掩眼大叫後,被告即遭懲教員制服帶走。當時在場的二級懲教助理陳興文供稱,聽到麥叫「救命」後,已見被告狂插麥的臉部,麥倒地後被告即飛撲向另一事主宋國輝,並插對方的背及臉部。

案件編號:DCCC 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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