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醫生拒發醫療證明書

【專案組報道】本港多項福利申請均須申請人出示醫生證明,惟近年不少公立醫院醫生卻以各種理由拒發免費的醫療證明書,提議病人繳費撰寫醫療報告。不過,醫生「卸膊」原來另有內情,全因醫管局未有就醫療證明書內容發出清晰指引,又怕涉及法律訴訟,加上其他政府部門又常將證明書打回頭,所以罷寫。

醫療證明書及醫療報告會在病人要求下,由主診醫生撰寫,前者免費後者需收取六百九十五元至二千七百八十元費用。不少病人因要向社署申請津貼或向房署申請調遷,需提交上述其中一類證明書,不過近年不少在公立醫院求診的病人,未能取得免費的醫療證明書。

需以拐杖輔助走動的楊小姐欲申請社署的「殘疾人士登記證」,惟向屯門醫院的醫生要求簽發醫療證明書時,對方只謂:「下次先簽啦!」但三個月後又被另一位覆診醫生以同樣理由拒絕。於元朗獨居的九十歲梁伯,亦曾向屯門醫院的醫生要求簽發體弱醫療證明書,以便向房署申請調遷到子女的公屋居住,醫生以「我哋冇權寫」而拒絕。

常被部門打回頭

一名於公院工作多年的醫生透露,由於欠缺指引,但證明書卻含個人意見,如引起任何法律爭拗,醫生隨時上身,加上證明書不時被部門打回頭,所以不如唔寫!「關懷香港」召集人郭家麒也直斥社署及房署把病人當人球,將批核申請的責任踢到醫生身上,很多醫生慘成磨心。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稱,福利申請人實況的審查應屬相關部門責任,決不能因資源不足而把責任推到醫生身上。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

楊小姐欲領取醫療證明書,以申請「傷殘人士登記證」,卻被醫生以「下次先簽啦」為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