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假撞周日翌日補

【本報訊】港府去年因大年初一剛好與周日重疊,而將前一日的周六作為補假,令不少已實行五天工作制的打工仔變相被剝削一天假期,引發怨聲載道。當局經檢討後,建議若農曆新年及中秋節翌日假期適逢周日,便將該等周日後翌日列為補假,不再像過去以一日列為補假。例如若農曆年初一至年初三其中一日假期與周日重疊,就會在年初四補假,而中秋節翌日即農曆八月十六日如果是周日,則會安排農曆八月十七日為補假。

不過,下一個農曆年假與周日重疊將在二○一三年二月十日出現,當局將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及立法會後,最快於下個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勞顧會下周一將討論有關建議。

勞聯副主席吳慧儀支持有關修訂建議,認為可讓打工仔享受到法定假日,但仍然會進一步爭取現時只有十二日的勞工假期與十七日的公眾假期看齊。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支持建議但認為並不足夠,建議當局應該要將法定假日若與周六重疊,亦一併將補假押後至周一,而終極爭取是將勞工假期與公眾假期看齊,以保障打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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