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殺泰龍案證人:無膽斬人改睇水
【本報訊】江湖猛人泰龍中伏被殺案昨在高院續審,另一名楊姓特赦證人供指,案發前一晚收到第三被告「阿波」來電說要斬人,要他做刀手,但從未斬過人的楊坦言「唔敢」拒絕,「阿波」要楊再考慮仍被拒。結果「阿波」叫楊只需「睇水」,會獲一千元報酬,惟楊事後一直收不到錢。
另外,驗屍報告指泰龍的頭、身和四肢多處受傷,其中雙手、右腳有近二十處刀傷,頭顱骨嚴重骨折,死因是多處受傷,而他頭部受重創,以及刀傷引致身體大量失血,都可能導致他迅即不治。
四名被告依次是李蘊剛、勞展宏、李鎮江和楊文廷,被控於○九年八月四日與他人謀殺李泰龍;第五被告李遠和則被控協助犯罪。
案件編號:HCCC 120/10
李泰龍(左一)因頭部重創及身體多處受傷致死。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