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婦闖中聯辦 示威24次

中年婦聲稱胞兄在內地被無理扣押,去年底開始每天到中聯辦替胞兄「伸冤」,日前她再到上址示威時涉嫌取出利剪企圖自殘,混亂間涉傷及保安及扯爛警員的肩章被捕。女被告昨被解往東區法院提訊,控以襲擊、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刑事毀壞等三罪,控方指被告事發時情緒激動不受控,申請先替她索閱精神報告,以考慮其精神狀況是否適宜答辯,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院看管。

四十八歲被告鄭華樹,報稱無業,昨在庭上應訊時表現平靜,控罪指她在今年一月十八日在中聯辦北入口門外,襲擊女保安周鵬慧致令周身體受傷、管有一把十三厘米長的剪刀意圖作非法用途及刑事毀壞一名警員的制服肩章。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下月二日再訊。

替兄伸冤被阻圖自殘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指被告自去年十一月起,先後二十三次到中聯辦示威,聲稱要為正被扣押內地的胞兄討回公道,而過往二十三次的示威均沒有發生過任何衝突,被告每次都自行離去;惟事發日被告再到現場第二十四次示威,堅持要入內交信件予相關官員,保安員上前阻止時,被告即疑亮出剪刀聲言自殘。保安其後召來警員增援,被告則不停反抗掙扎,期間更涉傷及一名女保安及扯爛一名警員的肩章,擾攘一段時間,最終被制服及拘捕。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並無任何刑事紀錄,又指她其實自去年十二月起,便天天到中聯辦為兄長伸冤,但從沒生事,被告亦否認事發時企圖以剪刀自殘,而被告亦無任何精神病紀錄,在港有固定居所及與家人同住等。惟裁判官認為案件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案情嚴重,否決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ESCC 2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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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被告鄭華樹在案發前已先後二十三次到中聯辦替兄伸冤。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