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食品標籤出問題零檢控

【本報訊】食品營養標籤法惹來食品入口商、批發商及零售商一片反對聲,食物及衞生局卻不顧民意,強行推出逾半年,又面對「立法強硬、執法手軟」問題。食物安全中心至今共驗出三十個預先包裝食物產品樣本的營養成分與標籤標示有差異,卻基於種種原因,現階段仍然「零檢控」。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食安中心的做法令法例失去阻嚇力。有食品入口商表示,當局此舉對守法商戶不公平,倒不如不立法也罷。

被轟執法太鬆

預先包裝食品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去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規定所有預先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籤列明能量和七種指定營養素。食衞局局長周一嶽昨回覆立法會議員馮檢基質詢時稱,食安中心早前化驗二百四十件預先包裝食物樣本,以核實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的準確性,結果發現三十個樣本有問題,涉及飲品、零食類、醬油、奶及乳類製品等。

不過,周一嶽卻指出,三十個樣本中,有兩件產品由生產商及入口商提供的化驗所數據獲食安中心接納;另有四件產品已經修正營養標籤資料;五件產品已停售;十個樣本仍在跟進中。

餘下九件產品,食安中心已向有關零售商、生產商或入口商發警告信要求修正違規事項,但至今沒有提出檢控。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成員王國興指,糖尿、高血壓等人士有需要根據標籤選購食物,當局執法不能太鬆。他理解法例生效初期要讓業界多點緩衝時間,但整個警告及檢控程序太漫長,對屢勸不聽商戶應嚴厲執法。有食品入口商解釋,當局與業界化驗方法不同,雙方出現差異機會不少。他亦支持對不守法商戶執法:「你唔執法,對守法嘅好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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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標籤法例去年七月生效,大部分食品已符法例要求。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