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金工偷公司金粒判囚

【本報訊】著名跨國貴金屬公司一名本港煉金工人,於兩年間從工場盜取共重近六公斤的金粒,現市值逾二百萬元,但他擔心保安系統嚴密,僅帶走少量金粒回家,把大部分贓物收藏在公司化學廢料區,他雖欲轉售成功偷出的金粒,但又怕被捕而僅放在家「欣賞」及「解悶」。事隔三年後工場主管有感廢料區混亂而親手執拾,發現該工人的私人物件箱奇重,打開後赫見內藏金粒遂報警。煉金工人昨在區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判監二十二個月。

藏化學廢料區水槽

四十一歲被告盧國華被控在○六至○七年間,盜取屬莊信萬豐貴金屬香港有限公司共重五千九百七十多克的金粒。控方指涉案金粒全數起回,金粒被盜時市值計算約值一百萬元。

控方案情指,被告○五年在莊信萬豐本港的工場任職煉金工人,每日工作均接觸金粒,故工場以保安理由,每名員工每次離開均須接受金屬探測器及X光檢查。被告於工作期間,兩度從工場盜取涉案金粒,但他擔心未能避過保安系統,故將金粒暗藏於化學廢料區之水槽後未有帶走。

上司親自執拾揭發

直至○七年五月,工場轉手予另一貴金屬公司美泰樂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被告被安排運送舊膠水車往公司其他樓層,他趁機暗中將部分金粒藏在水車帶離工場。被告事後亦無機會帶走藏在水槽後的金粒,故將之藏在一個儲放個人物品的膠箱內,部分更以黑膠紙包裹免被發現。

不料,被告一名姓蕭的上司於去年十月十二日,有感化學廢料區凌亂而親自執拾,期間發現被告的個人物品膠箱重量異常,蕭起疑下打開膠箱,驚見內藏包有兩層膠袋的金粒,他上報公司並找被告對質,被告招認後,公司報警。警方其後在被告寓所內搜出餘下金粒。

案件編號:DCCC 1311/10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