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香齋:中國媽媽好
耶魯大學法學院華裔女教授蔡美兒於美國報章發表一篇名為《中國母親何以更優越》的文章,強調中國媽媽管教之所以那麼成功,在於子女須事事服膺父母指引,沒有民主自由可言,還沾沾自喜地詳列對兩名女兒「十大不准」家規。可是,不少人看過以後甚是鄙夷,還以「恐怖的兒童故事」來形容之。
洋媽媽管不了他們的兒女,來幾句酸溜溜的說話也是情有可原,但我覺得蔡教授的管教方法亦不見得是絕對正確,至少應該不適用於香港小朋友吧。此地曾經有個小女孩,聖誕夜穿得靚靚的模樣,準備出外通宵狂歡,可恨的是,爸爸厲行蔡教授的十大家規之首──「不准在外過夜」,結果如何?還不是又要生、又要死,最重要的是,原來小毛頭真的會用刀仔拮大髀呢!
再看看惡名昭著的大欖Na姐,這位小公主自比中國城管,管他是佗槍的,一巴掌便打過去,只差她的中文不算太靈光,還沒懂得以京片子叱喝:「我就是要打警察。」
Na姐一巴成名,成為全港SM宅男性幻想對象,完全多得有個怪獸家長身教言教,遇上記者看得不爽即面有慍色,手中雨傘蠢蠢欲揮動,由此證明Na姐幼承庭訓。不過,相比起北京那位老公主女星,竟要由交警開路回家取衫,還得意洋洋地說:「交警這時不用啥時用!」略嫌差了一大截。
我說喔,一個優越的母親,即使立下一千數百條不准,還不及一條「不准擺屁臉」重要。香港人對於權貴鬧事已經視作等閒,可耍特權之時,千萬別嘴藐藐,要是給記者拍下來,玉照頓成報章的資料圖片,長刊長有,萬般帶不走,惟有藐隨身,慘唷慘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