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湊仔婦司機囚43月

【本報訊】內地新移民婦在上水河上鄉路接四歲兒子放學,兩人橫過校外馬路時遭一架腳掣失靈貨車撞倒,結果母死子重傷,貨車司機事後認罪。法官昨在區院判刑,嚴斥四十九歲被告譚祖培身為職業司機,明知煞車系統失靈仍自私地駕駛該車,終造成悲劇,考慮案情嚴重,判他入獄三年七個月及停牌五年。

危駕致他人死亡須重罰

被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兩項使用欠妥車輛罪,控罪指他在去年一月十九日,在上水河上鄉路培幼幼稚園外,危駕致女子徐海林(二十九歲)死亡;另使用煞車系統失靈及有缺陷輪胎的車輛。法官指危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早前已由五年提高至十年,可見立法機關及公眾重視此類案件,故法庭必須判阻嚇刑罰以儆效尤。

而在意外中受重傷的死者兒子黃樂勇,事後需要接受六次手術始可出院,但仍需接受物理及康復治療。 案件編號:DCCC 861/10

死者徐海林生前與兒子合照。 (資料圖片)

譚祖培被法官斥駕駛態度自私。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