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知健:遲五年治療乳癌入淋巴

【本報訊】本港婦女患乳癌的發病高峰年齡為四十至六十歲,四十五歲以下個案佔兩成七。香港防癌會訪問逾一千名女性,八成半受訪者誤以為遺傳是導致乳癌的主因,有三成人表示即使有徵狀亦不會立即求醫。患者平均延誤五個半月才治療,甚至有患者延誤五年才求診,腫瘤已擴散至淋巴。醫生指出,婦女對乳癌認知不足,諱疾忌醫,延誤診治可影響療效,減低痊愈機會。

乳頭凹陷屬晚期徵狀

香港防癌會去年十至十二月訪問一千零七名十八至六十五歲女性,八成半人認為家族遺傳是患乳癌主因,約八成人認為乳房有腫塊且痛、有出血分泌等是該病徵狀。只有七成人會立即求醫,而不立即求醫的原因主要是想了解徵狀會否持續、沒時間及認為自己不會患癌。該會癌症教育委員會主席蔡清淟醫生表示,本港家族遺傳乳癌個案不足兩成,乳房出現腫塊、變形或乳頭凹陷已屬晚期徵狀,癌細胞可能已擴散。他又指低收入人士即使知道「唔妥」,但因擔心治療的副作用而不診治。

現年五十五歲的陳女士於八年前右乳房疼痛及出現硬塊,但因忙於照顧子女學業,○八年在朋友勸告下始求醫。醫生確診為後期乳癌,腫瘤有五厘米大,且已轉移至淋巴。陳需接受化療及手術切除腋下淋巴組織,令其出現手腫。她語帶後悔表示,若提早醫治就不會「又辛苦咗,後遺症又多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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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淟(左)呼籲有乳癌病徵婦女立即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