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隱藏的法律

廟小妖風大,水淺王八多。種種迹象顯示,小小的香港愈來愈多妖孽,老師在校內非禮學生,警察在報案室內強姦民女,海關關員帶水貨北上牟利……餘此類推,你很難保證不會出現消防員縱火的奇聞怪事。

一名海關署理高級關員日前攜帶十部iPhone4手機北上,觸犯內地法律,遭到深圳海關罰款。

由於本港海關不知情,事件本已不了了之。令人咋舌的是,該名關員不以為恥,反在回港之後大唱特唱,理直氣壯告訴同袍:「我帶水貨啫,冇犯法呀!」自行引爆一場軒然大波。同袍不值其所作所為,乃於網上發出「部門宜打擊同事走私水貨」帖文,怒斥水貨關員損害部門形象,紛紛要求海關清理門戶。

根據香港法例,走私違法,市民親身攜帶未完稅商品出境卻確實是不違法的,所以即使事件查證屬實,香港海關也莫奈之何。但正如林肯所說:「法律是顯現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當肩負緝私重任的海關關員將走水貨視為「合法」時,你質疑的不僅是他本人的職業道德,還有本地教育的缺失,與日漸敗壞的社會風氣。

到底職業道德值幾多錢?社會風氣又是甚麼東西?想來虛無縹緲,實則顯淺易見,當退休高官不避嫌地轉投與本身官位相關的行業,還發表長篇偉論力證自己「通過審批,沒有問題」時,當醫院將見死不救視為「合乎指引」時,當不良傳媒老作新聞,打着自由旗號宣淫犯賤,將罰款視為成本時,海關關員走水貨有甚麼好奇怪的?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