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兒剝光豬 村姑判感化

【本報訊】由內地農村來港的家庭主婦不滿六歲的兒子頑皮,要兒子剝光豬在住所外的走廊罰企,被鄰居發現報警。她早前承認虐兒罪,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感化一年。

三十歲被告林琼玉昨自行求情稱,她希望法庭給她機會改過,做一個好媽媽。裁判官指,事主雖沒有因體罰造成心理創傷,但在現今社會並不容許體罰,事主頑皮是因為被告較溺愛幼子,事主才會感到不公平和較為反叛,故希望被告可以在感化過程中改過。

案情指,女被告於去年十月十二日下午四時許,在紅磡美景樓的住所,要六歲的事主脫光衣服到住所外的走廊罰企,被鄰居發現報警。事主被送院檢查,醫生發現他的右大腿有疤痕。女被告承認要事主剝光豬罰企,但否認曾打他。 案件編號:KCCC 53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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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琼玉(左掩頭者)昨在庭上自行求情,並答應會做一個好媽媽。

她早前上庭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