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首回合耗1.3億元

【本報訊】華懋慈善基金(下稱「華懋」)在龔如心遺產案首回合中勝訴,但在新一輪上訴聆訊中,華懋一方料與陳振聰均會繼續「燒銀紙」聘用龐大律師團。據本報取得的華懋最新核數報告顯示,華懋在歷時三年的首回合爭產官司中動用了一億三千八百萬元律師費,期間華懋雖收到龐大捐款,惟數目不足以支付龐大律師費,更要借錢打官司;但特別的是,報告顯示有關借貸是否要還,華懋有絕對話事權。

還貸款有絕對酌情權

高院於去年二月裁定陳振聰所持的龔如心○六年遺囑是偽造文件,華懋因此可按龔如心○二年遺囑成為其遺產的繼承人。不過,由於最新的核數報告僅顯示華懋截至○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財政狀況,當時高院尚未就爭產案作出裁決,以致龔如心的千億元遺產仍未入帳,華懋當時資產只有近一百五十萬元的銀行存款,欠款卻多達三千多萬元。華懋因此資不抵債,帳面赤字逾二千八百萬元,華懋有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另外,華懋於○七至○九年打爭產官司的三年期間,獲得合共逾一億三千六百萬元捐款,但有關款項仍未足以支付華懋律師團的巨額費用,華懋在該三年內合共花了逾一億三千八百萬元訟費。高院雖於去年二月下令陳振聰支付八成訟費給華懋,但核數報告指,由於陳振聰已提出上訴,訴訟結果難料,故未有把訟費收入及未來的訟費入帳。

報告又揭露華懋曾向外借錢打官司,並因此於○七至○九年間累積合共貸款二千七百萬元。報告無披露是誰借錢給華懋打官司,但華懋對於歸還有關貸款卻擁有絕對酌情權,包括:是否全數歸還、是否部分歸還、是否完全不歸還、應否付利息、利率和計算利息的時期等等。華懋的董事打算在他們認為華懋可正常運作後便還款,但他們無意在去年還款。

報告顯示,除了龔如心於臨終前由華懋撥出三千萬元做善事外,華懋於○七至○九年期間沒有捐出其他善款,足證華懋掌舵人龔仁心責怪這宗世紀爭產案限制了華懋做善事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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