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駕炒兩車司機囚15月

【本報訊】車房男東主去年十一月七日聲稱為紓緩失眠問題服食精神科藥物「白瓜子」,其後駕駛輕型貨車先後撞向另一貨車及一輛的士,令當時站在車尾之的士司機一度昏迷。早前被告承認不小心駕駛、交通意外後未有停車、管有第一部毒藥、使用沒有保護隔板貨車和使用不符合乘客位安全帶車輛等六罪,昨日於觀塘法院被判重囚十五個月、停牌三年及罰款三千元。

被告莫智恒(三十六歲),裁判官嚴斥他明知服藥後有睡意仍駕駛,非常不負責任,並建議控方日後可考慮將同類案件交由更高級別法院審理。裁判官又指,不明警為何在被告首次撞車後仍讓他駕駛,被告亦不加檢討,明知而再犯並撞傷人。被告曾有兩次與毒品有關的案底,本案發生後,他的車內亦被檢獲小量毒品,但因控方證據不足未有檢控相關罪名。

案件編號:KTCC 64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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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