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署工會促恢復律師計劃

【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今年起取消二十三年來為食物環境衞生署前線執法人員的私人律師計劃,令該批人員執法時,若遇到違例者誣告亦未能得到即時律師法律援助,理由為其他部門亦沒有該類援助。食環署前線員工大表不滿,有工會聯同立法會議員與當局開會要求恢復計劃。

協助食環署員工的立法會議員潘佩璆指出,一九八八年起食環署(前身為市政總署及區域市政總署)為前線執法人員,如小販管理主任、衞生督察等提供私人律師計劃。當前線員工執行檢控工作時若遇有違例者誣告傷人、非禮,須要到警署錄口供時,計劃可即時安排律師到場提供法律援助。潘指該計劃近五年來最多僅為一年五次,但可令員工執法時更安心。

議員倡推廣其他部門

潘佩璆表示,公務員事務局以食環署非前線職系以致政府其他部門均無此援助為由,今年取消私人律師計劃,又指員工可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法律援助。潘佩璆指食環署前線員工檢控違例而發生摩擦衝突,屬被誣告的「高危職系」,不應與其他部門混為一談,而其他部門若有機會被誣告亦應受私人律師計劃保障。公務員事務規例的援助需要等候當局批准申請,並非即時支援,或令前線員工執法時怕被誣告而更「錫身」,變相鼓勵違規者對執法人員提出威脅控告或投訴。

食環署人員協會昨聯同潘佩璆與公務員事務局代表會面,要求恢復計劃並檢討對公務員的法律保障。當局回應指,當局已有一項適用於所有公務員的法援計劃,逾九成申請均獲批准,其他執法部門亦無另行設立法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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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人員協會與潘佩璆(左四)向公務員事務局遞交請願信,要求恢復私人律師計劃。 (受訪者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