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危駕撞死人表證成

【本報訊】二十七歲瑪嘉烈醫院兒科醫生蘇頌良,前年涉嫌危險駕駛撞死電單車男乘客,案件審訊後,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表證成立,辯方無傳召任何證人,被告亦不作自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今日,讓控辯雙方結案陳辭。控罪指被告在○九年九月十九日,於東區走廊東行通往西灣河的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導致男子李國勤(四十歲)死亡,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ESCC 1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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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頌良昨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但沒有自辯。 (資料圖片)

李國勤當時被撞至頭部受傷,最終不治。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