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200克K仔「魔鬼」囚五年

洋名叫Devil(魔鬼)的無業漢晚上駕私家車在沙田車公廟道飛馳,卻失事撞到一輛巴士,警員到場調查時發現他臉上有白色粉末,又在車內檢獲逾二百克K仔毒品,遂將他拘捕。被告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根據毒品分量的量刑指引,判他入獄五年。

被告羅國坤(二十一歲),被控於去年六月九日,販運二百零二點五克K仔,市值二萬八千九百六十五元。案情指事發當晚十一時許,被告駕駛私家車在沙田車公廟道近田心邨撞到一輛巴士,巴士司機報警。

有藏毒毆打前科

警員接報調查,被告承認是肇事司機,警員從被告車上搜出涉案K仔。被告警誡下承認是在旺角向一名叫「阿明」的人購買以作轉售圖利。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年幼時其母已離家,案發時他與繼母同住,被告過往亦有藏毒、毆打等刑事紀錄,曾被判感化及戒毒所。辯方指被告原想把該批毒品轉售,以賺取二萬元利潤。

不小心駕駛停牌

法官稱按照量刑指引,販運五十至三百克K仔應判監六年到九年,考慮被告認罪,以七年半為起點,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後,判被告入獄五年。

被告在同案亦另被控不小心駕駛、駕駛未有發牌車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等罪,去年七月已在沙田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五千元及停牌一年。控方透露因未能證實被告駕駛時受藥物影響,最終未有控告他在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的罪名。

案件編號:HCCC 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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