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廢物責任制立法無期

【本報訊】內地於元旦日推出新規定禁止進口電子廢物,影響本港回收業及電子廢物出口,加速逼爆回收場及堆填區。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昨日死撐近年本港的電子廢物回收率不斷上升,內地新規定對本港影響不大,對於廢棄電子電器產品生產者責任制立法,當局仍須最少一年諮詢,立法遙遙無期。議員指本港回收場每日囤積達二十噸電子廢物,擔心遠水不能救近火,最終電子廢物都要送到堆填區。

邱騰華昨於立法會表示,○九年本港電子廢物的產生量達七萬二千公噸,較兩年前上升約一千公噸,但當中八至九成會循環再造,須棄置於堆填區的電子廢物量,亦已由○七年的一萬一千一百公噸減至前年的七千七百公噸。

邱騰華又說,現時本港的電子廢物主要運往非洲及東南亞國家處理,內地的新規定影響不大,但他指出,業界對電子廢物的收費方式有不同意見,需要作出詳細諮詢才可正式草擬立法條文,拒絕交代具體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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