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紙皮阿婆唔放過

【本報記者】今次是上訴庭首次下令調低破產管理署收費,以往破產人向原訟庭申請減費,鮮有成功案例,理由是法官必須按法例行事。有精於破產官司的律師透露,曾有靠「執紙皮」維生的阿婆向法院申請減費,亦被拒諸門外。

有豐富處理破產案經驗的律師說出其親身經歷。他指某日接獲一名任職破管署友人來電,對方坦言心裏「好唔舒服」,原來該署其中一個案的破產者乃一名靠「執紙皮」維生、並育有一名智障女兒的六、七十歲阿婆。

她因拖欠銀行按揭而破產,友人請求律師協助阿婆,律師遂親自出面游說銀行放棄追債。

銀行體恤免還款

銀行最終體恤阿婆免她還款,且把變賣抵押物業所得的六十多萬元交回阿婆。但未肯放阿婆一馬的卻是破管署,堅持收回十多萬元費用。律師遂代為向法院申請扣減費用,法官雖同情阿婆,但礙於法例而拒絕減費。

他認為現行按資產值比例收費不公平,建議政府修例改以工時計算收費。他又「教路」破產者自保,避免遭作為信託人的破管署徵收高昂費用,方法是先找第三者代還款予債權人,因為一旦署方「掂」過資產,便可按法例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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