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司法部長:不能逼證人來港

【本報訊】菲律賓司法部長兼馬尼拉「8.23慘案」的聯合事故調查及檢討委員會主席德利馬表示,她一定來港協助港府調查慘案。不過,德利馬指港菲司法互助協議只適用於刑事聆訊,又指在協議下,菲政府只協助將港府傳票送遞予有關菲證人,不能強迫證人來港。

德利馬昨日稱,她身為聯合事故調查及檢討委員會主席,故此別無選擇一定要到香港協助港府調查,她指現正等候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的進一步指示。

被指曲解互助協議原則

此外,她又表示,港府要求一百一十六名菲證人出席本港死因庭聆訊,是否屬港菲司法互助協議範圍仍有待澄清。她認為,若死因庭聆訊屬刑事聆訊性質,互助協議便適用,並強調訴諸互助協議是最佳做法。她說:「協助送遞傳票予證人是我們(菲政府)的責任,但我們不能強迫證人到香港,這不是互助協議的目的。」

本港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死因庭屬民事聆訊,德利馬指互助協議僅在刑事聆訊適用,是曲解了協議的原則,應在證據上提供協助,找出真相,而菲聯合事故調查及檢討委員會的報告資料不是最完備,需要菲證人來港解釋細節。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