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輸署自○五年起極少批出非專營巴士營運證,擁證的學校巴士車主高價售出牌照「先撈一筆」。
2.運輸署○八年起以環保為由停售柴油十六座小巴,校巴業界購柴油運行二十四至二十九座位小巴,拆減座位至合法的十六座學校私家小巴。
3.拆座後通過運輸署檢驗和核准,批出小巴牌照形式營運,可由持小巴駕駛執照的司機駕駛。
4.十六座學校私家小巴在車尾加裝臨時座位,學童需坐「倒頭車」,司機左邊位置又多加一排座位,學童需側身而坐。
5.臨時座位無安全帶,行車易跌傷,同時不受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