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吻12歲女生囚21天

【本報訊】三十二歲已婚小學男教師與較他年幼二十載的小六女生X共譜師生戀,今年五月八日至十八日期間,男教師在任教的學校內多次與X擁抱及親嘴,又與X拍拖時拍攝「嘴對嘴」貼紙相,其後更在車內濕吻X。涉案被告潘子昕早前裁定五項非禮罪成立,昨於粉嶺法院被判入獄二十一天。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是X的老師,他的行為屬違反誠信,加上X只得十二歲,極為年輕,更令案情嚴重。惟裁判官認同案中涉及的猥褻程度輕微,若非X年幼,事件只屬一般不健康的師生戀,加上X確傾慕被告,被告現亦有悔意,故對他輕判。

已收押料可即時獲釋

由於被告定罪後已被收押二十一日候取報告,估計他可即時獲釋。辯方求情指,案中學校的校長及學生均稱讚被告是好老師,而感化官報告對他評價良好,認為他已受到強烈教訓,而他犯案只因與X互相愛慕,二人有深厚感情,被告最終因情不自禁才犯錯。 案件編號:FLCC 2419/10

男教師非禮女生罪成,昨被判囚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