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偷錄證人前女警判監緩刑

【本報訊】曾在警隊服務二十七年的前女警吳惠冰為替涉及「廟佳桑拿」案的丈夫洗脫經營淫窟罪,在○七年該案審訊期間,於區域法院大樓會議室內偷錄控方證人的對話達四十多日。吳與協助她的男友人黃文俊早前被高院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法官昨日判吳及黃分別監禁九個月和六個月,同獲緩刑十八個月,兩人另要支付懲罰性訟費予律政司。

法官判刑指,吳、黃的行為會打擊公眾對司法的信心,證人或因此不敢出庭作供,以防自己對話被偷錄及加以利用,故判刑要有阻嚇力。不過,涉案的錄音現時成為檢控兩名警務人員妨礙司法公正的證據,加上本案是首宗案例,且公眾已知倣效的後果,故給予二人緩刑機會。

案件編號:HCMP 840/10

吳惠冰聞悉獲緩刑後鬆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