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男童屯院走失19小時

【本報訊】公立醫院再被揭發存在保安漏洞。一名疑遭父親虐待的六歲男童,上周六因傷入住屯門醫院兒科病房,其父前晚深夜到病房探訪男童後,未幾病房職員發現男童失蹤,隨即報警處理,超過十九小時後警方始發現男童被父親擅自帶走,昨晚聯絡男童家人後將男童送返醫院治理。警方昨晚落案起訴男童父親「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有醫護人員指出,兒科病房病人均需佩戴「警報器」,以防被帶走,若事件涉及虐兒及已報警,院方更會禁止涉嫌施虐的親屬進入病房,促請醫管局徹查。社會福利署表示會派社工跟進。

該名鄧姓六歲男童上周六因右眼紅腫及受傷,於凌晨二時由母親陪同到博愛醫院急症室求診,再轉送屯門醫院,經醫生臨床診斷後將案件列為懷疑虐兒案處理,並安排男童入住兒科病房,院方亦聯絡醫務社工、警方及社署跟進,為男童及其家人提供協助。

被虐童禁離開病房

屯門醫院發言人昨表示,男童父親前晚曾到病房探望男童,半小時後病房職員發現男童失蹤,即時報警,並呈報管理層及總部。警方接報後,將案件列作「病人擅自出院」處理,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跟進,於昨傍晚約七時聯絡到男童父母。

警方發言人表示,男童父親為三十四歲鄧姓男子,涉嫌在上周五於元朗南邊圍寓所襲擊其子而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處理,已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對於有受虐男童在病房內被涉嫌施虐父親帶走,華員會護士分會前主席邵桂鳳直言事件「奇怪」,指公立醫院兒科病房病人均需佩戴警報器,一旦病童離開病房便會發出警報。若涉及虐兒及已報警,院方更加倍緊張並將個案升級,如有需要會拒絕涉嫌施虐的親屬進入病房,以防干擾警方搜證。此類病童絕對不可離開病房,即使有特別理由,亦要向病房職員申請。她認為醫管局必須徹查事件,包括男童身上的警報器是否正常運作,以及為何無人察覺男童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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