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擾前女主播 情癡判守行為

【狙擊組報道】一名情癡五年前單戀前新聞女主播繆美詩,對她展開死纏爛打的追求攻勢,除送花更日以繼夜「跟出跟入」,甚至在繆美詩寓所樓下高呼她的名字,令她受滋擾,繆曾十次報警,仍無法擺脫苦纏,至今年九月至十一月,情癡再向她發出多達六百五十五則示愛短訊,警方終採取行動拘控情癡,他昨被法庭判守行為一年和繳付堂費五百元。繆美詩聞判後暫鬆一口氣,但她驚恐和怒意仍未消除,斥對方「不停將自己快樂,建築於我痛苦上」!她希望本港日後可訂立纏擾法,杜絕同類滋擾。

情癡馬健亮,四十六歲,中等身材,昨在律師陪同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控方案情指出,女事主繆美詩去年九月到將軍澳警署報案,稱受電話滋擾,警方接受調查後,發現在今年九月十七日至十一月九日間,馬健亮用他的手機,共向繆發出六百五十五則短訊,令她感到煩厭。

警方後來拘捕馬健亮,他在警誡下承認發過短訊,又稱只為向繆表示愛意及關心。控方稱有證據控告他不斷打電話罪名,但考慮案情輕微,馬健亮深感後悔,繆亦不想追究,准答辯人簽保守行為,並要答辯人不再向繆發放短訊。裁判官再三提醒答辯人一年內不可再犯任何刑事罪行,否則會被視為違反簽保令,須繳付罰款二千元。

由朝到晚跟出跟入

遭受滋擾的亞視前新聞女主播繆美詩(Rachel Miu),三十五歲,剛於今年五月結婚,九七年至○四年在亞視任高級記者兼新聞主播,主持《六點鐘新聞》而為人熟悉,是外界眼中的新聞之花。○五年至○九年轉投領匯,先後出任企業傳訊經理和主管之職,今年七月則開設名為「銘善顧問有限公司」的公關公司,出任總監。

向來表現淡定的她,昨向本報提起被滋擾事件猶有餘悸,說話時情緒激動。她強調與馬健亮根本不能稱得上相識,在工作上也沒有接觸,只在○五年一次領匯與一批商會代表開會時見過,兩人正常對話根本無超過十句。最初她收到對方送的鮮花、電郵都不以為意,後來其行徑變本加厲,噩夢就開始。

這幾年來,馬健亮的行徑令她非常驚恐,自○五年起,對方幾乎一星期五日,均會由朝到晚跟蹤她,每朝早上七時許,就會駕車到她何文田寓所樓下等候,待她驅車返工,即開車尾隨,跟她到位於黃大仙的領匯辦公室,其七人車上更曾掛上「我愛繆美詩」的橫額,又會在停車場等她收工,然後再跟她返屋企。繆美詩說:「我多次嘗試擺脫佢跟蹤,例如開車時『打左燈,但轉右』,泊車後就狂奔離開,結果搞到自己『一仆一碌』,幾乎連高跟鞋都甩埋。」

寓所樓下大叫名字

大時大節如中秋節、年卅晚馬健亮又會等得特別夜,試過一朝早就在寓所樓下大叫繆美詩的英文名,令她和家人飽受滋擾。另外,就算繆約了朋友外出食飯,這位情癡都會跟隨在側,明顯已掌握了她的生活節奏,如影隨形。

早前繆美詩自己開公司,又搬了屋,以為可擺脫情癡跟蹤,豈料馬健亮不知從何得知她的動向,竟然可四處報讀她有份參與的課程,連一些原本只供年輕人或傳媒界人士出席的場合,都見到他的蹤影,令繆感到「好恐怖」。

近期,繆離開舊公司及遷居,作息時間較浮動,才暫擺脫馬健亮跟蹤,但對方竟取得她的手提電話號碼瘋狂來電滋擾。繆雖向電訊商申請,阻截對方的來電,卻無法阻截他發出的短訊。

曾報警十次亦無符

繆曾報警十次,惟對方外表正常,無暴力行為,本港亦無纏擾法,情況就如追星族,報警都「無符」。她又試過與男友走到他面前,和發電郵嚴厲直斥「你呢類行為令我非常討厭,我哋從來都唔認識,唔好再跟住我,否則我報警。」但始終無效,最後一次向警方報警,終可以其短訊入罪,繆稱報警只是迫於無奈:「佢唔係一個壞人,但呢種行為對我來講,就係惡行。」事件現告一段落,繆美詩說:「好希望件事永遠地畫上句號!」她更希望本港可訂立反纏擾法,杜絕其他人也受到同類滋擾。

案件編號:

KTMP 23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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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美詩對被馬健亮瘋狂滋擾,深表恐懼和無奈。 (朱先儒攝)

馬健亮

繆美詩曾在亞視任職高級記者兼新聞主播。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