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錯水錶亂收費 責任外判太兒戲

一提起水務署,好多人都猛Fing頭,事關香港三頭兩日就爆水管,搞到馬路變河流,令市民寸步難行不特止,仲浪費大量公帑,等於每年將七億元倒入鹹水海。難怪有人建議將水務署改名水皮署。

佢哋都冇講錯,水務署做嘢唔嗲唔吊,水皮到唔使恨。嗱,就連抄水錶咁嘅眼見工夫都搞到一鑊泡。申訴專員公署接投訴接到手軟,忍無可忍下,發表報告狂炳水務署唔負責任。

又難怪申訴專員咁慶嘅,水務署真係爭唔落。比如有位投訴人嘅物業已空置咗半年,但仲收到水費單,盛惠九百大元。佢檢查水錶,發現水錶編號同水費單上嘅唔一樣,實際用水量又比水費單少九百幾度。原來外判承辦商將水錶同另一個單位調亂咗,水務署冇派人查核就照派水費單,令用戶咁多年嚟一直交貴水費。

另一宗個案亦好離譜,投訴人單位嘅居住人數由四人減到兩人,但係水費冇明顯變動,於是提出質疑,水務署派人去現場檢查,先至發現配錯咗水錶。

點解成日會張冠李戴嘅呢?事關水務署將安裝水錶嘅工作外判畀承辦商之後,就關人個關,冇核實承辦商提交嘅資料就照收水費,有乜法子唔錯吖。所以申訴專員直斥水務署:外判工作唔應該將責任都外判埋。

講開又講啦,將責任外判呢家嘢,絕對唔係水務署嘅專利。家陣潮流興外判,個個政府部門都爭住做,無他嘅,外判好處多吖嘛,一來可以益自己友,二來唔使孭鑊,出咗事有承辦商頂住。

嗱,本港部分公廁臭氣熏天,其實就係外判責任嘅結果,食環署將清潔工作判上判,又懶得檢查,搞到負責清潔嘅人得番雞碎咁多錢,惟有慳得就慳,唔夠錢買清潔劑,就用水溝稀,最後乾脆用清水「裸洗」。咁搞法,臭氣未除事小,公廁淪為細菌孳生地事大,沙士襲港嘅慘劇分分鐘重演。

不妨再舉多個例子,近年公共屋邨升降機事故頻生,就係因為機電工程署同房屋署將升降機安全嘅責任推晒畀承辦商,連最起碼嘅檢查監督都欠奉。更弊嘅係,出咗咁多事,佢哋仲唔肯吸取教訓。嗱,早幾日深水埗又發生恐怖飛事故嘞,部急墮四十層再急升四十層,嚇到啲居民鼻哥窿都冇肉,好在冇搞出人命啫,否則睇班官老爺點收科。叮!

所以申訴專員直斥嗰啲將責任都外判嘅部門抱短視心態,一味怕麻煩,令市民感到沮喪。總而言之,即使將工作外判,但監督檢查嘅責任絕對唔可以外判,如果連責任都外判嘅話,仲要政府部門做乜呀,不如摺埋佢罷啦。叮佢個鎯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