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小巴十年磨 車禍皆因官禍起

廣東人有一句歇後語,四方木──「唔踢唔郁」。此話用來形容運輸署的官僚,可謂恰當不過。申訴專員昨日發表主動調查報告,炮轟運輸署規管小巴營運安全因循被動,未有謹慎盡責及着緊處理問題。

一直以來,小巴是市民日常出入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近年來,小巴車禍不絕如縷,奪去一條又一條寶貴的生命,昔日便捷、利民的公共小巴,彷彿已跟「亡命」二字畫上等號,數據顯示,公共小巴的出事比率遠遠高於其他類別車輛。對此,負責監管的運輸署當然難辭其咎。

亡羊補牢,本未為晚。二○○○年,本港發生多宗涉及公共小巴的致命車禍,當時運輸署承諾會研究及制訂措施,改善公共小巴的營運安全,包括:一、加設乘客座位安全帶;二、加裝車速限制器;三、加裝俗稱「黑盒」的駕駛紀錄儀。然而申訴專員指出,由於運輸署做事緩慢,官僚作風嚴重,整整十年下來,上述三項措施竟然沒有一項全面落實。

以車速限制器來說,早於二○○三年十月,運輸署已向小巴生產商查詢有關安裝車速限制器事宜。查詢過後,署方並沒有密切跟進,直至○五年底發生一宗二死五傷的小巴車禍後才如夢初醒,向生產商再次查詢,而打後○六年及○八年的跟進查詢,不過是循例詢問一下最新資料,渾然不當一回事。卒之在○九年六月,旺角再次發生兩死八傷的小巴車禍,運輸署官僚雖然再次驚醒,卻猶在砌詞狡辯,指立法規定公共小巴安裝車速限制器存在困難。

但申訴專員踢爆,所謂「存在困難」純屬小巴生產商的片面之詞,實情是市場上一向有出售不同型號的車速限制器。過去數年來,不斷有業界人士就車速限制器進行試驗,並主動將試驗結果告知運輸署。此外,歐盟及英國亦於○五至○八年間通過小巴加裝車速限制器的法例,用實踐證明其可行性。

無奈運輸署坐井觀天,對海外經驗懵然不知,對本地業界的寶貴意見充耳不聞,一味迷信生產商,查詢復查詢、蹉跎復蹉跎,直至去年八月本報踢爆他們的謊言,才被動地更新牌照條款,強制所有公共小巴在二○一一年九月前安裝車速限制器,前後足足耽誤八年。屈指一數,為了這項姍姍來遲的安全保障,香港人至少付出四條人命代價,未知運輸署的官僚午夜夢迴,可會感到一絲愧疚?

令人擔心的是,即使小巴安全新例付諸實行,亦往往是形同虛設。正如申訴專員指出,雖然港府規定小巴乘客座位加設安全帶,惟因新例只針對○四年八月後登記的小巴,迄今仍只有五成五公共小巴已加裝安全帶。然而面對申訴專員建議加快推動有關規定,加強保障乘客安全,運輸署仍在推三搪四,僅說與業界商討云云,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更加令人莫名其妙的是,港府○三年立法規定公共小巴司機須在車廂內展示司機證,但司機即使不守法也毋須負責,僅車主可被吊銷牌照,以致不少司機公然「無證行車」,或在車內展示不屬於自己的證件,令執法人員無所適從,多年來未有一宗車主被吊銷牌照個案。港府後知後覺,直至七年後的今日才計劃修例,改由司機承擔展示證件的責任。

運輸署規管小巴安全「唔踢唔郁」,難怪小巴意外不斷,奪命慘劇連續上演。一幕幕觸目驚心的車禍場面,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訴我們,因循苟且、麻木不仁的運輸署官僚,已經成為一塊沾滿市民鮮血的四方木。每次車禍過後,肇事司機都會得到法律懲罰,但誰替我們追究那些草菅人命的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