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年有三分二時間居於內地的七十二歲長者,不滿社署指他未能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被拒發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給他,該長者認為這項「留港政策」牴觸《基本法》中保障市民有出入境自由及享有社會福利的權利,因而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覆核及廢除有關的限制。申請人林和倫,答辯人社會福利署署長。
案件編號:HCAL 133/10
林和倫就生果金的離港限制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