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艷赴深遭沒收回鄉證

【本報訊】於二○○八年來港定居的內地女子王艷,前日晚上到深圳時被拒絕入境,並沒收回鄉證。王艷月前聯同港商內地權益投資關注組前往上海世博,甫下機便被公安帶走,翌日迫令返港。王艷相信事件與她被沒收回鄉證有關,她昨日到中聯辦申訴,並打算向立法會議員求助。

王艷表示,她昨日生日,前晚打算到深圳與親戚食飯慶祝,經羅湖出境時,內地出入境人員指其回鄉證已作廢,並沒收其回鄉證,着她向香港特區政府求助。王艷哭訴:「我在港沒有親人,為甚麼不讓我回大陸,我又沒有違法,我很難受,我崩潰了!」

社區組織協會指出,祖籍湖北的王艷於○一年農地被強行收回,她多次申訴和上訪,○六至○七年間被行政拘留十天、拘禁五十六天及勞教一年。社協表示,王艷並無觸犯中國法律,被沒收回鄉證既不合法,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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