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活雞過夜兩店主被捕

【本報訊】今日為冬至,市民做節要吃雞,對活雞需求大增。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前晚在元朗天瑞邨天瑞街市進行突擊行動,在兩間新鮮糧食店內共搜獲二百零二隻活雞及活雜禽,兩名新鮮糧食店持牌人分別為四十六歲女子和四十九歲男子,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中,不可在零售點存留活家禽過夜的規定被捕,現正保釋候查。

根據有關規定,所有售賣活家禽的街市攤檔及新鮮糧食店負責人,必須於每日晚上八時前屠宰攤檔及店舖內的活家禽,及每日晚上八時至翌日早上五時期間處所內沒有活家禽。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確保活家禽零售處所沒有活家禽過夜,以減低人類感染禽流感病毒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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