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行態度不禮貌,如對戴金鈪的旅客說:只有「鄉下婆」才戴金飾。
‧聲稱旅行團吃和住由富商贊助,須光顧該富商旗下商戶。
‧向旅客兜售紀念品,並指必買兼不能議價。
‧因旅客不買紀念品棄團。
‧要求旅客必須在商店內購買指定金額,否則不許離開。
‧未核實導遊身份指派其往接待旅客。
‧故意利用另一名持證導遊解釋聘用無證導遊個案。
‧指派的導遊強迫旅客購物不遂兼棄團。
‧增加購物活動時間,與內地組團社的協訂有出入。
‧安排旅客前往沒有向議會登記的店舖購物。
註:以上僅為個別典型例子,旅議會將視乎個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