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70萬認股權獎內地工人

值70萬認股權獎內地工人

著名實業家蔣震的女兒兼上巿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涉與兩名公司前高層利用員工暗持認股權或股份,再出售圖利,涉款三百四十多萬元,三人被控串謀詐騙等共五罪,案件昨開審。控方質疑蔣控制的公司聲稱為獎勵表現優異的員工,共給予逾二千萬股認股權,但竟有月入一千多元的內地工人獲價值七十多萬元的認股權作「獎勵」,直指員工只是代蔣持有認股權。

被告依次是蔣麗莉(四十八歲)、胡思聖(四十六歲)及包國平(五十五歲)。法官接納控方申請,把其中兩項的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列為串謀詐騙的交替控罪;餘下兩罪則是欺詐及批准發出不實的招股章程。

賣股款項輾轉存蔣戶口

控方案情指○二年時,當時由蔣持有股份的太平洋興業有限公司(下稱太平洋),向員工發行共二千三百多萬股的股份認購權;同年四月的公告和會議紀錄中,指太平洋在二月時已經以零點三二元的行使價,向十名員工發行認股權。之後,有公司成功收購七成的太平洋股份,和取得該批二千一百多萬股認股權。

惟控方指該批認股權實際是由蔣、胡操控,指蔣要求助手葉玉珍向其中九名員工取回賣認股權所得的七百五十多萬元,再輾轉由銀行戶口將當中的三百一十萬元交給蔣。

太平洋聲稱因為員工勤奮才以認股權獎勵,但控方質疑獲「獎勵」的員工中,有三人只是月入一千多元的內地工人,最後有人更因表現欠佳被裁,惟該人竟獲得帳面價值七十多萬元的認股權。此外,證監會要太平洋查問員工的詳情時,胡回覆指有一名投資經理鄧偉成,但鄧其實是蔣的私人司機。

此外,由胡和包持有股份的環康集團有限公司,於○一年計劃在創業板上市。控方指包在上市前,要求葉替蔣持有環康八百多萬股,環康在同年底上市後,葉也隨即把其中八十多萬股賣出,再把其中三十四萬元交還給蔣。葉又按蔣的指示,把餘下股份轉到另一公司。 案件編號:DCCC 265、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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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麗莉的家姐蔣麗芸(左)和繼母馬榮華昨到庭聽審。

首被告蔣麗莉由丈夫陪同到庭應訊。

次被告胡思聖

第三被告包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