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光兒罰企村姑候懲

剝光兒罰企村姑候懲

【本報訊】三十歲家庭主婦林琼玉不滿六歲兒子頑皮,今年十月要他剝光豬在紅磡住所外的走廊罰企,被鄰居目睹報警,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指,「剝光豬」罰企會對兒童心理造成永久創傷,事件非道歉可以彌補,准被告保釋至明年一月七日判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八年由內地到港,丈夫是運輸工人,被告在內地農村家庭出身,她只是用錯方法懲罰事主。

案件編號:

KCCC 5399/10

女被告林琼玉獲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