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調查枉費力 官官相護何時了

立會調查枉費力 官官相護何時了

經過逾兩年的取證及調查,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終於有結論,除了力數梁展文五宗罪,包括供詞前後不一、刻意隱瞞真相等,多個負責審批梁展文再就業申請的現任及前任高官,亦幾乎全部被「遺憾」一番,尤其是最後把關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被指「政治敏感度不足,判斷嚴重失誤」,須為事件負起最終責任。

其實,立法會的調查報告雖然洋洋灑灑,長達四百多頁,但並沒有甚麼新意,梁展文事件涉及利益衝突早已路人皆知。如今市民最想知道的是,當局如何追究失職官員的責任?如何防止同類事件再度發生?對此,俞宗怡只是輕描淡寫地表示接受立法會調查委員會的批評,承認自己須為事件負上責任,但除了再次向公眾道歉,卻拒絕問責下台。

最難堪的是,當事人梁展文不但拒絕接受調查報告,更發表長達七頁紙的聲明反擊,認為調查報告砌詞入罪,蠻不講理,充滿政治動機。

眾所周知,高官退休之後從商「搵真銀」,是本港官場行之有年的傳統,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只要申請再就業依照手續及程序,該報的報了,該做的做了,並已得到當局批准,不存在偷步行為,他們自認沒有甚麼不妥,所以,梁展文高調反擊不足為奇。歸根究柢,問題完全出在政府管治上的混亂和制度上的漏洞,才會引發這場軒然大波。

正所謂,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梁展文曾參與處理紅灣半島事宜,退休後加入地產公司,即使沒有利益衝突,亦難逃瓜田李下之嫌。正如報告所指出,雖然現行審批高官再就業機制存在漏洞,但若參與審批的官員認真而盡責地處理申請,並合乎公眾期望的話,該項申請便不可能獲得批准。然而在聆訊過程中,官員們竟然集體失憶,聲稱「忘記梁展文曾經參與處理紅灣半島事件」,對此,調查報告以「難以置信、匪夷所思」形容。

事實上,當局也不得不承認,發展局工務科曾在審批過程中給予意見,明確指出問題所在,無奈主事官員對此置若罔聞,照批不誤,這不但是極嚴重的失職,更有官官相護之嫌。立法會調查報告認為俞宗怡須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但所謂最終責任不過是一句無關痛癢的道歉而已,港府的高官問責制,說穿了就是這麼一回事。

梁展文事件發生後,港府煞有介事成立「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檢討委員會」,提出延長高官再就業管制期等補鑊措施;如今面對調查委員會批評,俞宗怡也表示會盡快檢討審批機制。問題是,她本人審批申請敷衍塞責,又該如何檢討、如何追究呢?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任何制度皆由人操作。失職官員一日未得到應有的懲罰,官官相護的作風一日不改,無論制度如何完善,審批者仍可運用「酌情權」等各式各樣的灰色地帶,為自己人打開方便之門,同類事件必然會繼續發生,而所謂的補鑊措施,無非掩人耳目的把戲。

一場引起全城非議的退休官員再就業風波,以一份不痛不癢的調查報告終結。事實再次證明,港府官官相護的傳統根深柢固,高薪養廉自欺欺人,問責制度有名無實,所以,今次有梁展文事件,難保下次不會有李展文事件、王展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