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睹社工與女童同房
保母睹社工與女童同房
【本報訊】香港社工李國華涉性侵犯雲南孤兒院兩名女院童案,控方昨傳召最後一名證人。
曾在孤兒院工作的保母楊改英稱,她留意到被告對女事主X非常好,不但會給X較多零用錢,而且送手機給X,更聽過院內兒童叫X做「乾媽」。楊表示,見過X與被告單獨在房數次,雖不知二人在房內幹甚麼,但覺得並不尋常。
楊又見過被告曾在洗澡時叫X遞東西給他,並見X由浴室出來時包着浴巾。
案件編號:HCCC 183/10
被告李國華。
從雲南來港的女證人楊改英,曾在涉案孤兒院工作。
李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