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任涉擅查投訴人資料 廉署保密成疑

女主任涉擅查投訴人資料 廉署保密成疑

【本報訊】廉政公署執行處一名女助理調查主任,入職不足五個月便涉嫌未經上級同意,違規登入用以儲存了舉報及調查紀錄等機密資料的電腦系統,查看了她的男性好友及一名曾向廉署舉報的投訴人資料。她否認兩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的票控,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續審。

被告林衣晴(三十一歲),已於今年七月離職。她被指於○七年七月三十日,兩度不誠實地登入廉政公署的電腦系統,意圖令自己或他人獲益。

根據被告當時上司的證供,被告在事發當日先後兩次私自登入系統,鍵入曾向廉署作出舉報人士T的名字,以及她的男性朋友X的身份證號碼搜尋資料。而被告所屬的一組,從未調查過X。至於為何會有X的檔案存在於系統內,他則表示不知情。

當辯方律師盤問資訊管理部高級調查主任鍾玲玲時,則解釋了系統內有關X的六個紀錄,其實都是關於他曾被人舉報,但廉署調查後證實所有指控都不成立,故此從未有採取行動,亦沒有會見過X。

被告曾更改紀錄

辯方更指出,其實早在事發前十天,被告亦曾登入過系統,並成功更改了兩個現存紀錄內當事人的身份證號碼甚至中文名字。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與X乃好友,兩人在被告加入廉署前後,已有多次結伴外遊紀錄,亦有頻密電話聯絡。 案件編號:ESS 27936-7/10

被告林衣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