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殷哭訴:我唔係雞

陳學殷哭訴:我唔係雞

前香港划艇代表隊女選手陳學殷,涉以性交片段勒索富商X先生三百萬元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陳出庭自辯,聲淚俱下直認有意與X成為情侶,揚言「我真係相信佢愛我,會照顧我」,才決定與X性交,事件與金錢濟助無關,她根本無意勒索。但控方質疑她明知X對她慷慨兼有意發展親密關係,故她預計性交後會獲更多金錢,惟最終「計劃失敗」,便發出恐嚇信要X「一筆過」付款。陳斷然否認,她憶述最後一次X到酒店房脫衣等她到來的一幕時,更當庭激動哭說:「我唔係雞!」控辯雙方押後下周一結案陳詞。

噓寒問暖五年「好似契爺」

案件連日經傳媒大篇幅報道後,昨日有逾十名男市民特地到庭聽審,當被告行經公眾席前,旁聽人士即對她作全身打量。被告昨自辯時多番強調X主動「塞錢」給她,她難以推卻下只好照單全收,又強調X五年來多次表示「會照顧及幫助我」,期間不時關心她及對她噓寒問暖,她坦言僅認定對方「好似契爺咁,佢好錫我」。

但控方質疑被告指出,自○五年被告任職美心皇宮後,X一方面多番借意「抽水」,對她毛手毛腳,另一方面卻不斷「灌水」,五年間除先後給予共二十至三十多萬元,亦送上名牌手袋及提議協助她經營花店,寫下心意字條及相約睇戲外,更曾要求性交,X想與被告發展親密關係的企圖實在明顯不過。被告回應時強調「我真係無諗過」。

控方續指,被告在○五年間與男友感情要好及同居,故沒打算與X發生親密關係,但因為她對錢有興趣,故在離職及產子後繼續與X保持聯絡。被告聽罷斷然否認,更哽咽道:「佢真係好關心我!」她坦認從未想過要與X發展浪漫愛情或組織家庭生活,但不諱言有意與X成為情侶,「佢一直好關心我,我真係相信佢愛我,真係會照顧我!」但被質疑僅屬經濟上的「照顧」時,被告即斷然否認。

否認勒索要X一筆過付款

控方再追問,被告與X均各自已婚,年齡相差四十六載,若X真的同意「照顧」她,難道被告真心相信X會與她組織家庭?被告對此以堅定眼神點頭回應。控方質問,X對被告一直慷慨豪爽,故被告預計會於性交後「收得更多」或者「繼續有錢收」,但因她於第三次偷歡後激怒X,自此X避見她,令她相當失望,故決定發出勒索信,要X「一筆過」付款。被告否認。

控方又質疑被告發出勒索信後與X見面當日,曾查問X身旁男子是否律師或警察,可見被告明知發出勒索信之行為屬違法,故確認對方身份是朋友後才對話。被告不同意,否認有勒索X三百萬元的意圖。

案件編號:DCCC 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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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學殷昨日在庭上自辯時聲淚俱下,大叫「我唔係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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