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保虐嬰勢判監

酒保虐嬰勢判監

【本報訊】男酒保受女鄰居所託看管對方七個月大兒子,惟女鄰居回家發現兒子被人獨留在家兼下體受傷,最終報警。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他起初堅稱男嬰是因跌落床撞到玩具弄傷下體,遭裁判官質疑,被告最終承認曾虐打男嬰。裁判官明言勢必判監,將被告收押至本月十日始判刑。

狡辯跌落床造成

二十二歲被告陳國隆,被控上月二十八日在觀塘某單位內虐待七個月大男嬰。被告昨晨提堂認罪時,裁判官質疑他未說出真相,指根據醫生報告,男嬰陰莖、陰囊、大腿內側及下腹均出現多處紅腫、瘀傷及觸痛,「我唔接納係意外,跌落床會跌成咁咩?BB當時着住尿片喎!」

裁判官遂將案押後下午處理,被告再出庭時,始承認曾打男嬰下腹及大腿內側,但不清楚為何其下體也受傷。裁判官指斥被告辜負了男嬰母親對他的信任,故意忽略及襲擊完全無法保護自己的男嬰。

案情指出,男嬰由二十四歲潘姓母親獨力照顧,被告是她鄰居,事發下午四時多,被告同居女友約潘逛街,潘遂將單位鎖匙交予被告,要求他入屋照顧男嬰。

惟被告替男嬰換尿片後將他獨留床上,自己則回家睡覺,半小時後聽到男嬰大哭,始到潘家察看,並將跌在地上的男嬰抱回床上,待男嬰睡着又再回自己單位睡覺。潘晚上七時回家見兒子被獨留在家,又發現他下體有多處傷痕,遂帶兒子往急症室求醫和報警。

案件編號:KTCC 69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