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署工程師明答辯

路署工程師明答辯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路政署高級工程師黃釗猷,控告他涉嫌向一名土木工程公司董事索取及收受賄款三萬元,作為優待有關公司的報酬,黃釗猷將於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五十五歲的黃釗猷共被控四項罪名,即兩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被告於案發時負責監督有關土木工程公司的工作,該公司為路政署的承建商,負責將軍澳道加建隔音屏障工程,合約價值一億三千萬元。

其中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八年十二月,向上述公司的董事索取及收受一萬元,作為協助或優待有關公司與路政署之間往來事務的報酬。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九年一月,以相同理由向上述公司的董事索取及收受二萬元。

廉署於去年四月採取行動拘捕二十人,包括一名前政府署長級人員及五名路政署職員,其中一人是黃釗猷。據悉,有人涉嫌與其中一名分判商交收賄款時當場被捕,廉署人員更檢獲一個載有兩萬元現金的信封。路政署發言人回應指現階段不宜對個案作出評論,但一直配合廉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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