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炭案母判囚七年 獄中寫信懺悔「悲劇是我一手造成」

燒炭案母判囚七年 獄中寫信懺悔「悲劇是我一手造成」

「我在感情路上遇到挫折,然後做出了一個極之錯誤的決定……自殺,更自私地把子女拉入局。」屯門翠林花園燒炭奪去一對小兄妹性命的倫常慘案,女主角利鳳儀在羈留期間對自己的愚昧終於頓悟,她在獄中撰寫自白信,剖白慘劇後她生不如死的心路歷程。她在信中懺悔道:「悲劇全都是我一手造成」、「如果我一早將整件事與他人分擔,就不會有今天的結果。」利鳳儀昨被高院判入獄七年。

當初選擇走上絕路的利鳳儀(Sara),在候判期間兩度寫信給屯門區區議員朱耀華。她在信中表示,當日她獲救甦醒後,驚聞痛失兒子李兆亨和女兒李寶嘉的噩耗,情緒失控,被還押在精神病治療中心。當時她感到剩下自己獨自偷生,又聞悉會被控以謀殺罪,那刻「傷心欲絕,真的生不如死」。自殺的後遺症更令她飽受煎熬,除暈眩外,更「嘔吐不停,嘔吐物全是黑色的,呼吸困難、失憶、遲鈍,心痛得如大石壓着般……」

親友不離不棄

這段比死更難受的日子令她意識到「錯誤決定不單傷害了自己及子女,更傷害了我身邊的人」,不論父母、學生同樣蒙受心如刀割的傷痛,生命同受事件蒙上陰影,母親為她遭遇而自責,剛進行換腎手術的父親亦為未能照顧女兒和外孫而懊悔。

Sara形容自己當日自殺是「作出了一個極之錯誤的決定」、「自私地把子女一起拉入局」。Sara為孽緣付出了無可挽回的代價,可幸的是換回家人的親情,她出事後家人透過不同方法聯絡她,滿懷內疚的母親風雨不改每日由九龍市區往大欖探監,儘管每次僅相聚十五分鐘。她坦言家人、朋友、區議員、學生和家長不時寫信和探她,對她不離不棄,令她感到溫暖。

Sara說對判刑「感到一點兒緊張」,但希望刑期不太長,可以及早重獲自由,回饋社會。她又着區議員出示她的來信,她呼籲遇到婚姻問題的母親「要珍惜生命,死不能解決問題」。

多次探望利鳳儀的朱耀華透露,利鳳儀被囚小欖精神病中心時,精神和情緒都很差,要服鎮靜劑和見心理醫生,晚上會嚎哭,甚至想過再自殺,幸得另一位「師奶」囚友鼓勵,在神職人員協助下,三個月後衝出精神困擾,更主動提出調往大欖女懲教所,重過有工作和讀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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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利鳳儀

被告寫信寄語大家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