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助教威逼性交入獄

男助教威逼性交入獄

【本報訊】二十二歲男教學助理與同校女生相戀,期間拍下性愛片段。女生提分手後,男方竟把片段上載facebook威脅對方性交,被告楊明南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一項以威脅手段促使他人非法性交罪成,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行為迹近強姦,判他入獄兩年。控罪指被告在今年一月二十日在其大埔住所,威脅會在facebook上載與現年十八歲女事主X的性交片段,促致X與他性交。

案件編號:DCCC 610/10

被告楊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