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落後入錯貨 自身難保怎救人

裝備落後入錯貨 自身難保怎救人

「老爺白車」頻頻死火,向為人詬病。消防處早前補鑊,斥資三億多元購買二百多輛新車,不過卻被本報踢爆「入錯貨」,去年初抵港的首兩批共七十多輛新車,比舊白車高出三十厘米,消防處要求供應商將餘下新車改矮,竟又發現比舊車闊了十厘米。

這宗一錯再錯的烏龍事件,再次將消防處採購過程中敷衍塞責、得過且過的惡劣作風暴露無遺。事實上,這批新救護車問題多多,有的不能通過限高三米的通道,有的則無法出入個別救護站,處方惟有削足就履,將閘門擴闊。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救護車有固定規格,根本不可能出錯,何況這批新車前後兩次被發現尺寸與舊車不同,更是匪夷所思。

消防處買車馬虎大意,浪費公帑事小,影響救援工作事大。有前線救護員反映,執勤時才發現新車未能通過限高三米的地方,擔心如果一旦接到緊急召喚,要將車停泊在其他地點,延誤救援時間;亦有救護員指出,駕駛「加闊版」救護車經過狹窄地方時,要將車速減慢,有時甚至要摺起左右倒後鏡才能勉強經過,費時失事。要知道,救人爭分奪秒,十萬火急,萬一有市民因白車遲遲未抵現場而有甚麼閃失,負責採購驗收的官員絕對難辭其咎。

類似今次的蝦碌事件,過去已發生過很多次。最典型例子發生於○八年,當時消防處購入十七輛油壓升降台車,豈料其中九輛抵港後,出現油溫過高、水泵力度不足以致影響射水等問題,結果廠方要派人來港維修。該處○三年斥資五百多萬元從芬蘭購入、可升高至十六層樓高的梯台車,又因車身龐大,無法在本港街道行走,長期閒置在消防局內,得物無所用。

就算是消防員的貼身裝備也一樣亂象叢生,不是質素低劣,就是不敷應用。今年四月,有消防員踢爆部分新煙帽系統的電子監測儀懷疑入水,其中一部不能啟動需要維修,儘管消防處事後聲稱機身不會入水,但不排除保護膠膜會有水滲入。早前有消防員爆料,指抗火衣破爛了八個月仍無法更換,部門裝備倉甚至表明一年內都無貨。就算簡單如對講機,迄今仍未做到人手一部。

消防裝備狀況頻生,不但害人,更加害己。○七年至今,起碼已有四位消防員懷疑因裝備落後等原因而犧牲。嘉禾大廈大火中殉職的兩位消防員,雖然死因庭裁定死於意外,但同時建議消防處即時更新無線通訊系統,改善煙帽裝備及檢討氧氣樽容量,由此可見,消防裝備亟待改善,不能再拖。

如果說當局資源緊絀也就罷了,但事實恰恰相反,港府庫房水浸,最不缺的就是錢,為甚麼不肯增撥資源,切實改善裝備?抑或消防處在採購、驗收乃至保養等諸多環節的弊病,已經積重難返?有指消防處負責採購裝備、制訂規格的人手嚴重不足,部分人要一身兼數職,偌大一個消防處甚至連處理物料存放及發放紀錄的電腦系統亦欠奉,試問怎能不出事!

不管怎麼說,救人裝備出紕漏,一次都嫌多,消防處當務之急是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徹底解決問題,畢竟為此付出的血淚代價已經太沉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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