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獎黨四台漢洗錢判監

中獎黨四台漢洗錢判監

【本報訊】四名台灣男子來港開設戶口,專門協助一個專以加拿大移民為目標,向對方訛稱獲抽中名貴獎品,要求「中獎人」支付高昂運費來騙取金錢的犯罪集團清洗騙款,一個月內清洗逾二百七十萬港元,四名被告劉錦春(三十二歲)、黃江業(三十五歲)、潘仁達(二十八歲)及范宏謀(二十九歲)早前被裁定七罪成立,昨判入獄十八至三十六個月。 案件編號:DCCC 6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