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理涉誤導買雷曼

女經理涉誤導買雷曼

【本報訊】中國銀行(香港)個人理財服務女經理銷售雷曼兄弟相關產品,涉嫌誤導六名投資者,涉款六百八十萬元。被告張瑰瑰(四十七歲)否認九項欺詐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金錢罪。案件昨日開審,六旬僅小學程度的苦主昨出庭作供,指被告推介迷債稱如買基金般,她相信被告而投資三萬和三萬五千美元,又指因信任被告而不需對方交文件。本案是本港首宗銀行職員銷售雷曼產品涉誤導。

被告遭控在○五年二月至○八年二月間作出多項虛假陳述,誘使六名投資者購買迷你債券。另一涉誤導投資者買迷債的中銀女經理戴晶,將於下月十日在區院排期審訊。

案件編號:DCCC 526/10

任職中銀的被告張瑰瑰,否認誘使他人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