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聲言上訴終院

非常父母聲言上訴終院

【本報訊】 非常父母因拒絕讓九歲兒子上學,成為首宗被裁定違反教育局入學令的案件,兩人原本被判囚三個月,早前在高院提出定罪上訴被即時駁回,但准他們減刑。法官參閱兩人的報告後,昨日改判男上訴人接受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女上訴人則接受感化兩年,並要遵照感化官指示處理兒子的生活和學業,否則案件會交回法庭重判。

兩子撰信求情

兩名上訴人潘志輝(五十歲)及其前妻梁淑芳(五十二歲),昨日雖免陷囹圄,惟他們離開法庭時仍堅持自己做法合理,聲言會上訴至終審法院。潘堅稱,舊學校事事針對其幼子,他們有合理辯解不讓兒子上學,法庭不應判他們有罪。兩人又透露幼子在新學校並無適應困難,惟現已十一歲的幼子卻被安排入讀小三,兩人對此甚感不滿。

上訴人大律師求情時透露,教育局在本月九日發信知會兩名上訴人,已安排新學校讓他們的幼子入讀,至昨日其子已上學一星期。兩人已知錯,兩名兒子亦撰信求情。

二○○八年,兩名上訴人拒讓當時九歲的幼子上學近一年,因而被控違反入學令,今年一月裁定罪成判囚,兩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至本月八日上訴被駁回,梁獲准繼續保釋照顧孩子,潘則還押兩周至昨天才獲釋。

案件編號:HCMA 158/10

梁淑芳(左)和潘志輝(右)獲准減刑,但他們聲言上訴至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