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表兄全家被告囚終身

殺表兄全家被告囚終身

粉嶺坪輋村一家四口滅門案昨在高院審結,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六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許勝其三項謀殺、即謀殺其表兄夫婦及幼女之罪名成立,至於謀殺表兄長女的罪名則以五比二裁定不成立,但以同樣比數裁定誤殺罪罪成。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殘暴,自辯理由荒謬,毫無悔意,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

四十三歲被告許勝其被控去年七月五日,在男死者譚成輝(四十四歲,下稱譚)位於坪輋邨的住所內,謀殺譚、譚妻唐恩義(三十四歲)、譚的兩名女兒譚曉文(十歲)及譚曉盈(七歲)。被告及死者昨均無親友到庭聽取判決。

聞判表情一貫木然

法官指被告在短時間內摧毀整個家庭,蓄意殺害四人,手法殘暴;而被告自辯時聲稱與譚妻有染,又指譚的兩名女兒死於意外,但始終沒有提供證據,三項謀殺罪依例判他終身監禁,另外就誤殺罪則判他入獄九年。被告聞判表情一貫木然。

負責案件的新界北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陳柏林表示,尊重陪審團裁決,並指裁決結果乃在接受範圍之內。陳解釋,他原估計被告謀殺譚成輝夫婦會罪名成立,另外涉嫌殺害兩女童的罪名則有機會被裁定誤殺成立。

陳柏林相信被告對譚妻有好感,而因為無證據顯示二人有染,故不相信被告聲稱與譚妻有關係的說法,更直斥被告卑劣。講及對案件感受時,陳坦言當初與其他警員到達現場後,因集中精神調查,情緒未有受太大影響,但事後念及死者一家原過着美滿生活時,難免感到難過。

案情指,譚成輝的同事於去年七月六日未見譚上班,於是致電查問,一名操鄉音男子接聽,並聲稱譚舉家到了內地,同事察覺有異報警揭發案件。被告聲稱譚發現他與其妻之關係而爭執,糾纏間用刀把譚殺死。

被告又聲稱期間由於譚妻及兩名女兒大叫,他遂用衣服及膠紙封着三人的口,又用電線綑綁三人,後來發現三人死亡,他便挖洞埋屍。驗屍後發現譚成輝身中八十七刀致死,傷口遍布腹背及頭等位置,唐及幼女曉盈窒息致死,長女則被勒死。 案件編號:HCCC 90/10

死者夫婦譚成輝和唐恩義

長女譚曉文

幼女譚曉盈

被告許勝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