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香文涉賄選案二月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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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兼前公民黨成員譚香文涉賄選案,昨在東區法院再提堂,譚否認控罪,法庭將案排期明年二月十六日開審。現職稅務顧問的五十三歲被告譚香文,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指她於○八年立法會選舉中,為選民舉辦免費講座,作為選民投票給她的誘因。控方將傳召十一名證人,而辯方證人亦有三位,預計審訊四日,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ESCC 45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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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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