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財困盜款逾60萬

律師財困盜款逾60萬

【本報訊】經營律師行多年的事務律師聲稱因為財困,於○四和○五年間偷去客戶款項及向客戶開出不能兌現的支票,涉款逾六十萬元,他今年五月經羅湖返內地時被捕。被告彭澤棠(七十一歲)昨於區院承認兩項偷竊和一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法庭將他還押至十一月二十九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六四年於港大取得學位,八十年代開設自己的律師行,一度是本港其中一間最大的律師行,曾有逾百名員工。但數年前的金融危機令被告公司生意大減,被告在絕望下以身試法。被告的律師行在○五年結業,被告其後也離婚。

案件編號:DCCC 7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