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中聯辦」青年押後判
「炸中聯辦」青年押後判
【本報訊】二十三歲無業青年今年六月十一日在網上討論區留言要「炸咗中聯辦」,《東方日報》記者發現後向警方查詢而揭發。被告陳宥羲(圖)早前承認一項有違公德罪,原定昨在東區法院判刑,惟辯方突要求撤回認罪,指被告在網上留言與控罪要求的「公眾地方」不符;惟裁判官引述上訴庭案例稱互聯網是人人接觸到的地方,可視作「公眾地方」,否決申請,將案押後下月十六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 362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