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衞生幫獲賠220萬
高院經過前後逾三年的審訊之後,裁定政府毋須負責,下令荃灣屠房賠償三十一萬元給林。惟林昨上訴得直,上訴庭裁定政府也要負責,並將賠償額加大超過六倍,林可獲逾二百二十萬元賠償。
未提供安全工作環境
上訴庭指,政府未有為檢查豬殼的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要為意外負責。至於如何作出改善,例如更改屠房的設計或改變工作程序,是要由政府自己研究。另外,原審法官又低估林的傷勢,原審法官指林不會因為受傷而失去升職機會更是錯誤的。 案件編號:CACV 259/09


上訴人林佩儀(中)九九年在荃灣屠房巡查時,被墮下豬殼壓傷。 資料圖片

男死者及次女譚曉盈合照。

圖為家姐譚曉文。